【環球網綜合報道】據《歐洲時報》11月18日報道,現年72歲的杜克萊是2012年促使法國性騷擾法被取消的人,17日他被裡昂上訴法院以性侵犯罪判處一個月緩刑以及3000歐元(約合人民幣2.3萬元)罰款。
  據報道,杜克萊是職業律師,1974年到1976年在德斯坦總統治下任旅游國務秘書,曾任博若萊(Beaujolais)民意代表。在10月13日的庭審上,總檢察院要求判處他6個月緩刑及5000歐元(約合人民幣3.8萬元)罰款。
  杜克萊因對市府3名員工“性騷擾”,2010年被羅納省(Rhone)索恩河畔維勒弗朗什輕罪法庭判處其兩個月緩刑。里昂上訴法院2011年證實他有罪,將量刑提高到3個月緩刑、5000歐元罰款以及兩年無被選資格。
  他的律師蘇利埃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,在此之前提出合憲性優先問題。正是這個程序導致憲法委員會2012年5月4日取消了1992年的性騷擾法。
  這個案子重新回到里昂上訴法院。上訴法院17日撤銷了維勒弗朗什輕罪法庭的判決,將案情重新定性為“採用強迫、暴力或出其不意的辦法進行性損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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