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鎮江丹徒區辛豐鎮於南村已經建好的安置房 本版攝影 現代快報記者 李雨澤
丹徒區辛豐鎮關於於南村村民信訪事項,下發的兩份答覆意見書
  周先生是鎮江丹徒區辛豐鎮於南村的村民。2010年,該村借修路拆遷的機會,修建了一批安置房。當時因資金不足,於南村村委會向村民籌資建房。本不該享受安置政策的周先生,預先支付25萬元,買了一套安置房。
  不過,距離交錢已過去4年多時間,周先生至今都沒拿到房子。昨天,他告訴現代快報記者,安置房建好後,包括自己在內的5名交錢買房者,卻無房可拿。而頂替他們的,是一批“關係戶”。
  投訴者:交了錢卻拿不到房

  “村委會說,要房的領導太多,要等下一批”
  昨天,在辛豐鎮於南村,現代快報記者找到了這處安置房。房子共有4排,均為兩層小樓。其中,靠近一條小河邊的一排小樓里,還有4棟沒完工。有住戶表示,這房子已停工很久,“村裡沒錢繼續蓋了。”
  安置房住戶李舟(化名)說,因338省道拓寬,和他一樣被拆遷的於南村村民也就30多戶,村委會修建的這36棟小樓,足以用於安置。不過,一些村民有了別的住處,不願意搬到這裡。所以,雖然名為安置房,但買這房子的,並非都是被拆遷戶。周先生就是其中之一。
  周先生出示的一份《代建房屋合同》顯示。2010年3月,他與於南村村委會簽訂協議,並支付25萬元的購房款,購買了一套安置房。周先生稱,這批安置房是村委會籌建的,因為缺少資金,村委會就向包括他在內的5名村民籌錢。
  “我們雖不是被拆遷戶,但是村委會承諾,交了錢就可以買這裡的房子。”周先生說,可到了2011年下半年,房子建好了,村委會卻告知他,這批房子里沒有他的。“村委會說,上面要房子的領導太多了,我們要等下一批才能拿到房子。”
  記者從於南村村委會瞭解到,目前這36套安置房內,僅有5戶居民是338省道拓寬工程的被拆遷戶。
  鎮政府:很難一次性償還購房款

  村委會有巨額外債,可以簽“分期還款”協議
  周先生稱,到了2013年4月,他還沒能拿到房子。再去找村委會,對方回應,房子建不起來了,會調一套給他。可是兩個月後,此事仍無任何進展。這期間,於南村黨總支書記潘某因貪腐被“兩規”。
  之後,周先生又多次向新上任的於南村黨總支書記朱文全反映這個問題。不過,直到現在,周先生既沒拿到房子,也沒索回25萬元的購房款。“有房給房,沒房還錢,怎麼就這麼難?”針對此事,他又多次向上級相關部門反映。
  2014年7月和9月,丹徒區辛豐鎮人民政府答覆稱,周先生等5戶並非安置戶,按規定不可購買安置房,原於南村委會領導向他們收取購房款屬於違規行為。答覆意見中還稱,於南村委會正報批土地,通過開發商品房解決房屋問題,具體價格可予以適當優惠。
  針對周先生等人的退款要求,該答覆意見稱,目前村委會有巨額外債,很難一次性償還購房款。他們可與村委會簽訂退款協議,村委會制訂計劃償還購房款,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結果。
  上述答覆讓周先生他們十分不滿。周先生認為,房子沒建起來之前,他們就已交錢購買,結果卻被後來的買房者“擠下來”。而“分期還款”的方式,更是讓他無法接受。
  疑似購住者名單曝光

  有“關係戶”,還有被欠招待費的老闆
  昨天,於南村黨總支書記朱文全告訴記者,原於南村書記潘某等人因經濟犯罪已被判刑。他們留給這個村子的,是一筆巨額外債,其中因安置房產生的外債至少有250萬。
  周先生表示,造成如此大的外債,其中很大的原因在於,一些“關係戶”通過低價拿到安置房,有的甚至連購房款都沒付齊,就住進了房子里。而這些安置房的住戶中,有多名是黨員幹部,就是這些人擠占了村民們的安置房。
  有村民稱,起初這裡的安置房並不怎麼受歡迎,但是建起來之後的一兩年間,房屋價格大漲,一些得到消息的黨員幹部通過各種渠道,到這裡購買安置房。昨天,現代快報記者以買房者身份瞭解到,如今一棟安置房的價格已達50萬,比當初建好時的價格漲了一倍多。
  周先生還提供了一份安置房購住情況名單。鎮江市、丹徒區某些政府部門負責人的名字,出現在了這份名單上。周先生說,這份名單是從於南村委會獲得的。不過,記者向朱文全核實這份名單時,對方沒有正面回應。
  根據名單上的名字,記者與丹徒區某政府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繫,向其核實有無在於南村自己購買或者協助親朋購買安置房一事。不過,對方在得知記者的來意後,表示自己在忙著,緊接著掛斷了電話。在那份名單里,有一人是因被於南村村委會欠了27萬餘元的招待費,而獲得了一套安置房抵債。
  丹徒區紀委回應

  會對黨員幹部的違規行為展開徹查
  昨天下午,針對於南村安置房被侵占一事,丹徒區委常委、紀委書記李幸福告訴現代快報記者,這個村裡的各種矛盾非常複雜,紀委已關註很久。2013年,包括原於南村黨總支書記潘某在內的3名村幹部,已因經濟犯罪被判刑。
  李幸福介紹,在338省道拓寬工程中,於南村拆遷的範圍並不大,總共涉及30多戶。因規模較小,加上不像城市拆遷那麼規範,於南村被拆遷村民的安置問題,就由該村負責解決。不過,拆遷安置工作具體實施卻出現了問題。李幸福說,當初於南村委會想以安置房的名義做些開發,增加村裡的集體收入。但據紀委工作人員計算,整個安置房做下來,賣出去的房子卻收不回成本來。
  對於上述的有人被欠了27萬餘元招待費而從於南村委會獲得一套安置房抵債的事情,李幸福表示,確實聽說有這麼回事。那麼,如此大的外債窟窿,如何補起來?周先生他們的購房款該向誰討要?李幸福表示,鎮政府應該起兜底作用。
  另外,針對大家關心的一些黨員幹部違規購買安置房一事,李幸福告訴記者,早在兩個月前,紀委就已經安排工作人員排查購房者。不過,對於周先生提供的那份安置房購住情況名單,他表示自己之前並沒有看到過。
  按照相關規定,安置房是不能隨便買賣的。可是,從現代快報記者探訪的情況來看,有的購房者在違規購買後,已經將安置房轉手,而私下交易現象至今仍然存在。李幸福表示,他們會對黨員幹部的違規行為展開徹查,“是他買的,他肯定是跑不了的。”
(原標題:鎮江丹徒多個“關係戶”被曝違規“擠購”拆遷安置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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